文王酒政

诗经《豳(音bīn)风·七月》也云:“八月剥枣,十月获稻。为此春酒,以介眉寿”。大丰收后,周人在留足足够的食用稻黍后剩余的则全部用来酿酒。酿酒业十分兴旺,周文王下令,设立酿酒方面的专职官吏。他宣布“国家设立酒官”。掌管全国“酒之政令”的为“酒正”,负责酿酒科研及工艺技术的为“大奠”,领导酿制的为“酒人”,甚至把主持贮藏勾兑的也封为“醯(音xī)人”,把负责朝廷精美酒器具的总管封为“郁人”,还设有中士、下士、府吏、胥、徒等级别,共达670余人。酒官的设置,使酿酒成了独立的手工业部门,酒官以下,各州各郡,也设立了不少分支机构。

此后,“酒正”主管酿酒、售酒政策法令的颁布实施,使国家法律保护酿酒业合法经营,以保持良好饮酒风气的形成。“郁人”不仅仅负责朝廷精美酒器具的保管,还管理宫庭和民间酒器的营造。所以,周原被誉为“青铜器之乡”,而西周青铜器酒具最为叫绝。正由于此,西周时酿酒业十分兴旺,分工很细,号称“百工”,酿酒业从这时才逐渐独立与农业相分离。